diver's profile潛水人小李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Blog


    January 23

    綠島擬列海洋保護區(新聞資料)

    綠島擬列海洋保護區 蘇揆:該限制就限制

    2006年7月12日 自由時報 〔記者張存薇、黃忠榮/綜合報導〕

      「該制定的就制定」、「該限制的就限制」,行政院長蘇貞昌、中研院長李遠哲昨天走訪綠島,表示全力支持劃設綠島全島為海洋保護區。

    保護台灣僅存淨土

      蘇貞昌強調,綠島、蘭嶼是台灣僅存的淨土,必須定調為「到此為止、不能再破壞」。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鄭明修說,政府應在綠島周邊設立禁漁保護區、管制遊客總量。

    在地居民應受照顧

      綠島鄉長陳嘉文、鄉代會主席陳德輝都表示認同,不過,陳嘉文說,部分鄉民仍以捕魚為生,政院必須充分的雙向溝通及說明,並協助漁民轉業。李遠哲也說,設保護區的同時,仍應照顧在地居民。

      李遠哲四月底在國家永續發展會議專題演講時倡議,綠島應發展成國際生態旅遊島,作為台灣永續經營的起點,蘇貞昌指示相關部會著手規畫,昨天並在交通部長郭瑤琪、內政部長李逸洋、環保署長張國龍及鄭明修陪同下,實地走訪綠島。

      一行人先前往柴口浮潛區、人權紀念園區、海蔘坪、朝日溫泉,還搭乘半潛式玻璃底船,觀看有一千兩百歲、仍在成長的微孔珊瑚「香菇頭」。

      蘇貞昌感慨地說,綠島環境破壞、漁業枯竭,就不會再有人喜歡到綠島,綠島不應再水泥化、人工化,只要在都市計畫法或漁業法等可行使公權力的範圍內,就要立刻做好保護措施,「綠島要從抓魚的一級產業,提升為生態旅遊的觀光產業」。

      鄭明修說,設立海洋國家公園費時,建議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告綠島沿岸及周邊海域為海洋保護區,美國總統布希今年五月,就是以一紙行政命令將夏威夷州西北方海域劃成海洋保護區。

    催生海洋生態專法

      此外,他說,台灣只能依賴國家公園法或漁業法推動保育工作,必須有一部專為台灣海洋生態資源量身設計的法律。

      鄭明修指出,現階段主管綠島的東管處人員不足,應設立綠島海洋保護與生態旅遊專責機關。

      觀光局長許文聖說,綠島都市計畫中,已劃設睡美人到帆船石的海底資源區、龜灣到紫坪的海底海域遊憩區,其他未劃設部分則可在水深二十公尺等深線為界劃為海域資源保護區。

    可先設生態保護區

      內政部長李逸洋說,將綠島劃為國家公園可有較高程度的保護,不過時效較慢,當務之急是透過地方政府提都市計劃,將綠島設定為生態保護區,再由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通過。

     控管遊客數 觀光更長壽

    2006年7月12日 自由時報 〔記者張存薇/綠島報導〕

      中研院研究員鄭明修大力鼓吹在綠島成立海洋保護區,他強調,綠島生態之美是世界級景觀,只要復育三年,海底就能重現生機。

      鄭明修指出,全世界都在做海洋保護區,但台灣人怎麼對待海洋?目前台灣沿海已有八十%非自然海岸,雲林縣比例更高達九十七%。

      他進一步說,綠島海域的黑潮從菲律賓帶來源源不絕的生物種源,且海水溫暖清澈,一年四季只要不是颱風天,都可以浮潛,海底造礁珊瑚有六十屬兩百五十種以上、軟珊瑚五十種、魚類據統計有六百多種、貝類達四百種;世界級的「香菇頭」高十二公尺、圍寬卅一公尺,以一年長一公分來算,已有一千兩百歲,這些都是世界級的景觀及資源。

      但是,綠島還有人在射魚、捕魚,外國海洋保護區內可見到數十隻成群的最大珊瑚礁魚類,綠島只剩幾隻;珍貴的硨磲貝也只剩下空殼;以往叫價一顆一萬元的黃金寶螺,綠島海底也看不到了。總的來說,綠島珊瑚生態系重要指標的大型魚類與貝類已不復見。

      而在陸地上,太多的夏夜活動也影響了生物棲地,鄭明修說,綠島從民國八十年的五萬人次遊客,成長到迄今的四十萬人次,夏天一天就可以有七千人造訪綠島,島上兩千五百部機車,一家一家、沒有規劃的民宿也冒出頭,讓人憂心綠島的未來。

      他以馬來西亞的西巴丹島為例,開發五十五年,還是維持相當原始的狀態,旅館一天只能住兩百人,但當地五十公分以上的魚兒成群結隊,舉目可見隆頭鸚哥、綠蠵龜,豐富的生態帶來了年產值六億元的觀光收入。

    小辭典—海洋保護區

      台灣目前以自然保育為目的所劃設的保護區,可區分為「國家公園」、「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國有林自然保護區」等四類型,各由內政部、農委會主管公告。其中並沒有「海洋保護區」這個分類,在保護精神及層級上接近「國家公園」。

      基本上,「海洋保護區」是一個總體的概念,依據各國和地方需求,有 「國家公園」、「海洋公園」、「海洋保育區」等不同形態。目前全世界有兩千多個海洋保護區,澳洲的大堡礁海洋公園是其中一個例子,即將成立的東沙海洋國家公園也可算是海洋保護區。

      因為「國家公園」的成立走的程序頗為繁複,須依國家公園法與地方協調、報請中央核定,花的時間不短,以行政命令宣告為海洋保護區不失為變通之道。不過,海洋保護區內的各種規範因地制宜,還是要經過討論。

      中研院研究員鄭明修認為,綠島海洋保護區內應該禁漁,目前綠島的石朗、柴口分區已全年禁止採捕動植物,但仍未見到大型魚類,顯見綠島禁漁範圍還應擴大。

      此外,珊瑚礁魚類不能上桌食用,應搭船到外海浮潛,而不是像現在一樣走步道,甚至是跳到潮間帶戲水,遊客數量也都應該管制